《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管理》讲解了化学危险物品在不同运输方式下的具体管理规定和要求。文件指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必须遵循铁道部、交通部和民航总局对于铁路、公路、水路及空运化学危险物品的各项规定。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若需通过市区和城镇,须事先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并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在运输途中不得随意停车。文件还提到企业与事业单位对于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依据铁路和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运输。此外,企业与事业单位在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了要遵守铁路和交通部门的规定外,还需确保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为专用车船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载工具,并符合相关要求,禁止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车船装运化学危险物品,遇水易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不能用小型机帆船和小木船承运。根据工作需求配备足够且经过省级化工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押运人员。销售部门对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做好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以及槽(罐)车准用证等证件检查并外观检查运输工具的安全性。最后强调企业要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厂内运输加强安全管理和检查。
《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管理》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学危险物品运输的企业和事业单位,无论是通过铁路、公路、水路还是空运。特别是那些有生产需求而必须运输或装卸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如化工企业、制药企业等。同时,也适用于运输公司等相关物流服务提供者,在执行化学危险物品运输任务时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文件中的内容对于确保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因不当操作导致的安全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