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100条问题含解答》讲解了如何判断废物是否为危险废物,提供了具体的鉴别方法和标准。对于危险废物的确认,可以通过查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进行初步判断,若名录中未包含或描述不一致,则需依据废物表现的危害特性如毒性、反应性、腐蚀性和易燃性等,按照GB5085.7及相关鉴别标准开展进一步鉴定。该文还详细阐述了危险废物的五大危险特性: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并强调在实际检查过程中企业应正确标识这些特性。针对医疗废弃物的问题,《危废100条问题含解答》指出,医疗废弃物包括医疗机构生活垃圾、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废水处理污泥,其中只有部分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且具体分类需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表中的规定。文章进一步解释了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和废药物药品的区别,分别对应HW01、HW02和HW03三个大类。关于危险化学品与危险废物的区别,《危废100条问题含解答》明确了废弃危险化学品并不一定都具有环境危害特性,例如液氧、液氮等仅具有物理危险性的化学品,同时强调了所有者有责任向相关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以避免类似响水“321”事故的发生。此外,该文档还探讨了固体废物无需通过采样检测即可排除危险特性的条件,以及污泥是否属于危废的五种不同情况,特别提到公共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危险特性,但特定条件下仍需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危废100条问题含解答》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理工作的专业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危险废物识别、分类、存储和处置的企业环保管理人员。它同样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管人员,以及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工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制药、医疗等行业。此外,对于参与危险废物鉴别、评估和管理咨询的专业机构和个人也有重要参考价值。该文档提供的信息有助于确保相关从业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从而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