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必须四严禁防治水措施》讲解了矿山企业在进行采掘作业时应遵循的三项必要措施以及四项禁止行为。三必须强调矿山企业要配备专业人员、队伍和设备,确保这些人员受过专门教育,并采用科学方法查明矿井及其周边的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老空水分布情况。对于有突水风险的矿井,则需增设由地面直接供电控制的应急排水系统以增强安全系数。四严禁明确禁止在探放水过程中同时开展采掘活动,在特定条件下开采急倾斜煤层,极端天气安排人员入井作业以及开采防隔水煤柱。这些规定旨在通过严格规范操作流程,杜绝违规行为,确保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必须四严禁防治水措施》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存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具有潜在突水风险的矿区。该文件为煤矿、金属矿及其他非煤矿山的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理解和执行必要的防治水措施,从而有效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它不仅适用于日常的生产管理,还特别针对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应急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引,确保所有涉及地下采掘作业的企业能够遵守最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