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洋参制品 NY316-1997》讲解了西洋参制品的详细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该文件描述了西洋参制品应达到的各项具体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感官要求、理化指标以及卫生要求等内容。在感官要求方面,文件规定了西洋参制品应有的形态、色泽、气味及滋味等特性。对于理化指标,明确了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浸出物等成分的含量限度,并对标志性成分如人参皂苷Rg1、Re总量进行了限定。关于卫生要求,确立了铅、砷、汞等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量,确保西洋参制品的安全性。同时,文件涵盖了包装、标识、贮存和运输等方面的要求,指出产品包装需具备防潮、避光功能,标签标识应清晰准确地标明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且在贮存运输过程中要遵循特定条件以保证产品质量不受影响。
《西洋参制品 NY316-1997》适用于西洋参制品的生产企业、加工单位以及相关的质量检验机构。这些企业或单位可依据此标准来指导西洋参制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此外,对于从事西洋参制品销售、流通的企业来说,了解并遵循这一标准有助于保障商品品质,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促进了整个西洋参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