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讲解了为规范、指导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内容和保证审查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该文件依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以及其他相关法规意见,明确了省及市县级安监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审查涵盖建设单位应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涉及建设项目现场情况。审查人员包括安监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具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践经验的专家,确保审查的专业性和公正性。在设立安全审查方面,文件详细列举了预审查和安全条件论证的具体要求,如申请资料的齐全性和正确性、建设项目选址合规性、是否符合当地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等。此外,还强调了对建设项目内在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的重要性,以及选址与总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确保其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并符合相关标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要点》适用于山东省内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尤其是化工行业的重大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它不仅针对新建项目,也适用于改建和扩建项目的安全审查工作。适用于各级安监部门及其委托机构,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许可审查过程中遵循。对于参与项目建设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专业机构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旨在保障所有相关方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的安全管理和操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