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讲解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及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该条例明确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和个人应承担的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活动依法依规进行。条例详细规定了各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如建设单位需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勘察单位需保证勘探记录的真实准确,设计单位需按照标准开展设计工作,施工单位需使用合格材料并加强安全管理,实行绿色施工。同时,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对分包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则要按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条例还强调了工程质量检测和监测单位的数据真实性,并对建筑材料供应单位的产品质量提出严格要求,结构性材料的供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还需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此外,条例指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举报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第三方机构提供认证、咨询等服务。最后,条例明确了项目负责人需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对工程质量负责。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活动。它不仅涵盖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涉及公用设施、园林绿化、文物、人民防空等专业工程。条例为住房城乡建设、市政市容、园林绿化、文物、民防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监督管理依据,同时也适用于交通、水务、公安消防、质监、环保、气象等部门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该条例特别适合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测、施工图审查、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考执行,旨在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