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讲解了国家实施的法定强制性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要求与具体规定。特种设备通过定期的强制性检验可以及早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保证安全经济运行。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类型,分别明确了锅炉、压力容器、气瓶、起重机械、电梯、场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关键部件如安全阀和压力表等的检验要求及周期。针对不同类型的锅炉,如大中小型蒸汽或汽水两用锅炉,阐述了它们内部和外部检验、水压试验以及水质监督管理的具体规定,尤其关注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提前或者额外进行的检验情形;对于压力容器,则介绍了固定式压力容器需进行的年度在线检查和停机时的全面检验,并强调对气瓶按照用途、材料特性制定差异化检验周期的要求;对在用各类起重机、电梯和一些场内的小型移动机械及特殊场合应用设备设定了定期检查规则。为了确保所有特种设备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使用,还特别指出了重新投入使用、改造修理后或者达到一定年限的特种设备应履行的报废或校验等流程,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生产的持续稳定。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适用于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使用管理单位、维修保养企业、检验检测机构以及其他与特种设备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涉及特种设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经营者等。该制度为上述各单位提供了详细的定期检验要求和周期,以便各单位明确自己管辖范围内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规划安排,确保所有特种设备均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定期检验,维持其处于最佳的安全运营状态,从而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