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储存和运输》讲解了放射性物品在包装、储存及运输过程中的具体要求。该文件指出放射性物品对人体有严重危害,因此需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进行操作。关于包装,文章强调其重要性,并描述了一般采用四层包装的方式:第一层是内容器,针对不同状态的放射性同位素制剂分别使用玻璃安甄瓶、带橡皮塞的小玻璃瓶或密封安甄瓶;第二层为内层辅助包装,利用纸、棉絮或泡沫塑料等材料作为防震衬垫物;第三层是外容器,根据放射性和射线类型选用塑料、铝制罐或铅铁组合罐等不同材质;第四层为外层辅助包装,如木箱、铁桶或金属箱,确保小包装无破损且无放射性污染。对于储存,文件说明仓库应具备干燥、通风和平坦的特点,设置警戒线并实施屏蔽防护措施,远离危险物品、人员密集区和交通干线,严格执行防护检查制度,且存放过放射性物品的地方需经专业人员指导清洗后才能再次使用。操作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并轻装轻卸。运输方面,文件规定必须先由检查单位开具“放射性物品剂量检查证书”,依据放射剂量率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禁止溜放车皮挂运,若包装损坏则不予运输,车辆运装完毕后需彻底清扫。
《放射性物品储存和运输》适用于涉及放射性物品处理的各类企业和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核能发电厂、科研实验室、医疗机构以及相关物流运输公司等。这些企业或机构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涉及到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储存或运输活动,而本文件提供的详细指南能够帮助它们确保安全合规地操作放射性物品,保障工作人员健康与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