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讲解了全区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与组织架构。该方案详细介绍了区政府成立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明确了各部门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中的具体分工。区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许可、查处非法运输和违规燃放等行为;区安监局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安全监管,并查处非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区供销社管理烟花爆竹专营及销售布点;区工商局监督市场流通领域内的烟花爆竹质量并查处无证经营;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区交委监督管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相关资质;区市政园林局维护市政设施并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区商务局指导商贸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区经济信息委协调通信公司发送安全提示短信;区委宣传部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区教委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区城乡建委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区人武部加强军事禁区看护;区消防支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适用于各镇街政府、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有关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安、安监、供销、工商、质监、交通、市政、商务、经济信息、宣传、教育、建设、卫生、环保、人武、消防等部门。此方案为上述单位提供了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原则和操作指南,确保各单位能够根据自身职能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