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器材库管理六不准》讲解了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和发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管理制度。该文件明确了六个关键性的禁止条款来确保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没有公安局的批准手续,不准入库、发放这一规定强调了合法合规性是进行任何民爆器材操作的前提条件,旨在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流入流出。数量不清、产品变质的不准入库这一准则确保了入库物资的质量与数量明确无误,避免因物资状态不明而导致安全隐患。手续证件有涂改和没有提货证件的领用人员不准发放的规定,是为了防止伪造文件或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危险品。无炸药、雷管箱,箱上无锁的不准发放这一条则保障了运输过程中的物理安全,防止意外开启或丢失。雷管未编号不准发放的要求,使得每一枚雷管都能被精准追踪,便于管理和责任追溯。运输工具不合格、没有押运员不准发放这一规定,则是从物流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可控。
《民爆器材库管理六不准》适用于所有涉及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及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具体而言,它为从事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使用民爆器材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操作规范;也为公安部门监督民爆物品流通提供了依据;同时对负责民爆器材仓储管理的工作人员具有指导意义,帮助他们正确履行职责,确保作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