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四个能力》讲解了单位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意义与具体措施,包括国务院、公安部等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相关法规要求及具体实施细则,并通过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寿光龙源食品厂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港爆炸事故等实例,详细解释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以及开展宣传教育的能力的具体内容。在法规层面,《单位消防四个能力》描述了社会各单位需要落实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并明确了各单位保障必要消防投入的要求。同时,《单位消防四个能力》强调提高四种基本能力对于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消防工作的原则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以提升社会整体的火灾防控水平,从而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单位消防四个能力》适用于各行各业特别是那些存在较大火灾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如化工生产储存行业、高层建筑物业管理部门、各类厂房生产车间、商场超市以及其他人口密度较高或使用大量易燃材料的场所。此外也适合作为安全教育培训课程中的核心内容之一,供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参照学习;同时也适合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用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技能培养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