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讲解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方向和具体措施,强调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文件指出要深化政务公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使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具体措施包括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并强调数据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时更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增强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提高发布规范化水平。此外,文件还强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改进政策解读方式,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旨在指导全国范围内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该文件特别适用于负责规划制定、市场监管、财政管理、疫情防控等领域的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通过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实施路径,帮助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行职责,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增强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适用对象还包括参与政策咨询和服务的企业和群众,以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取权威信息,了解政策动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