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产品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有什么规定》讲解了石油产品库房在设计和管理方面需要遵守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该文件指出,用于贮存桶装油品的库房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和防火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建筑进行贮存。库房应通过自然通风来控制油气浓度,并设置拔风筒和风帽以确保良好通风效果,在寒冷地区需增加防寒措施。同时,库房消防设施应为半固定式,配备不冻消火栓,保证充足的供水量。根据具体规范,合理选择灭火器材的类型、规格及数量,并确定其放置位置。对于每3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须设置相应数量的沙箱、铁锹和石棉毡等应急工具。大型或重要的桶装库还需安装自动报警系统、通讯设备以及事故照明设施。此外,不同闪点范围的油品应分类存放,特别是闪点低于45度的易燃油品,必须存放在耐火等级高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安全距离充足、便于扑救与疏散的库房中。
《石油产品库房的防火防爆设施有什么规定》适用于从事石油产品储存的企业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油库管理人员、安全工程师、仓储工作人员等。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在日常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能够遵循正确的防火防爆措施,保障库房的安全运行。本规定同样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石油产品库房项目,为其设计和建设提供必要的指导原则,以满足国家相关的安全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