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供水岗位安全事项》讲解了进入综合供水岗位的人员必须遵守的一系列安全规定。该文件指出,进入岗位前需穿戴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具,并且对穿着有具体要求,例如发辫要纳入帽内,禁止穿高跟鞋。文中强调不得跨越、擦拭或检修正在运转中的机械设备,特别是电气设备,不能使用湿布或带有易燃液体的抹布进行清洁。对于井和水池等设施,文件中提到盖板应保持完好以防止人员跌入,同时严禁未经授权进入这些区域。在检查或检修转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标志,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恢复供电。处理酸碱药品时,需要佩戴眼镜、口罩和胶皮手套等防护装备。最后,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所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综合供水岗位安全事项》适用于综合供水系统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供水设备日常维护、检查和检修的技术人员,从事酸碱药品装卸及加药作业的操作人员,以及其他与供水系统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所有在供水岗位上工作的人员能够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操作,减少因忽视安全规范而导致事故的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