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为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质量,确保实时消除隐患而制定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隐患的概念,将其分为一般隐患和重要事故隐患,并详细规定了两种隐患的处理方式。一般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可能性较小且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重要隐患则指需要局部或全部停产整顿、经过专项治理才能排除的重大风险。文件指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与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进行登记并在整改后注销,重要隐患需快速上报并经市级行业管理部门确认,治理完成后由行业管理部门验收。
文中还具体描述了重要隐患报告应包含的内容,如隐患原因、现状、责任主体及领导、整改方案等细节。对于隐患整改治理,《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依据“谁的隐患、谁治理”的原则,明确了一般隐患需即时或限时整改,重要隐患则采取挂牌整改并落实“五落实”制度(即落实责任、方案、措施、经费和保障)。此外,文件强调了隐患排查后的验收流程,以及资料汇总统计的重要性,要求妥善保存年度资料以备上级部门检查。同时,制度规定客运站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结果负责,必须贯彻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辨别危险源点,增强防范措施。最后,文中阐述了安全生产排查的方式包括综合性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期的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平常性安全检查,并明确了排查内容涵盖安全基础、现场操作、设备设施和车站源头管理等方面。为了更好地治理隐患,该制度还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的统计分析机制,以发现隐患规律,提出预防措施,并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隐患发现与清除工作。
《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客运行业的各类企业和单位,尤其是从事旅客运输服务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客运站场、公交公司、长途客运公司等。该制度不仅针对直接参与运营的部门,也适用于后勤支持、安全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它旨在为这些企业提供一套系统化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指南,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日常运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从而保障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