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讲解了从产生、包装、贮存到转移、处置/利用各环节的规范化环境管理措施,确保危险废物全过程无害化。文档概括了八项制度规定: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标识制度、管理计划制度、申报登记制度、源头分类制度、转移联单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及应急预案备案制度。污染防治制度要求单位建立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管理制度、图表、岗位责任和安全操作规程。标识制度明确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识别标志,设施和场所需同时设警告标志和标签。管理计划制度规定产生单位应制定并报备管理计划,包含减少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及处理措施。申报登记制度要求每年向环保部门申报上一年度相关信息,并做好日常记录。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强调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依法备案并组织演练。源头分类制度要求按特性分类收集和贮存,严格区分各类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说明在转移前须获得批准并如实填写联单,及时报送和保存。经营许可制度指出危险废物应提供或委托给持证单位处理,签订书面协议并跟踪处置情况。
《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适用于涉及危险废物产生的实验室及相关科研机构。该文档为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操作人员以及负责危险废物处理的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尤其适合化学、生物、医学等领域的实验室,帮助其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保障环境安全,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此外,也适用于从事危险废物处理业务的企业,为其提供合规操作指南,确保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每个环节都遵循严格的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