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区安全的十条注意事项》讲解了油气储罐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范,以确保生产安全。第一条强调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油气储罐在设计时考虑的是特定介质的物化性质及储运工艺要求,若超出控制范围或变更储存介质将带来泄漏着火、爆炸等风险。1984年某石油化工厂因违章输入渣油导致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第二条描述严禁作业人员在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离开现场。这些作业环节需要严格遵守规程并在监护下进行,否则易引发事故。例如1988年某炼油厂因操作不当发生液化气爆炸,造成多人死伤。第三条规定不得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或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这会导致储罐无法正常泄压,增加爆炸风险。2015年某石化公司就因该违规操作导致液化气球罐着火爆炸。第四条指出应保持温度、压力、液位等报警和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及时发现异常。2005年英国邦斯菲尔德油库火灾即因监控设备失灵而起。第五条严禁未检测气体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就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这类作业需严格审批管理并落实安全措施。2010年某石化公司三苯罐区爆炸正是由于非法分包人员违章动火所致。第六条说明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否则会形成气相空间,增加静电聚集风险,2011年某石化公司柴油罐爆炸便源于此。第七条禁止向储罐或管道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剧烈反应物质,使用前需评估风险,制定预案。
《罐区安全的十条注意事项》适用于石油化工行业内的各企业单位,特别是涉及油气储罐操作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石油炼制企业、化工原料生产企业以及相关仓储物流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频繁接触油气储罐,面临着诸多潜在的安全隐患。本文件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明确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作业流程,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