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4161-2008 矿山安全标志》讲解了矿山传递安全警示信息的主要标志,包括主标志和补充标志。主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以及路标、名牌和提示标志。该标准详细规定了禁止标志的基本形状为带斜杠的圆环,颜色为白底红圈红斜杠黑图形符号,并提供了禁止标志尺寸与最大观察距离的关系表。同时,文件列举了多种禁止标志的具体种类及设置地点,如禁止烟火、禁止酒后入井、禁止明火作业等,明确了这些标志应设置在特定的安全关键位置。此外,该标准描述了警告标志用于提醒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指令标志指示必须遵守的规定;路标、名牌和提示标志则用于指引方向和地点。文件还规范了矿山安全标志牌的制作与检验要求,包括颜色范围和制作图示例,并取消了原标准中关于“核激发夜光材料”的使用条款以及一些不再适用的附录内容。
《GB 14161-2008 矿山安全标志》适用于各类矿山企业,尤其是涉及地下开采作业的煤矿、金属矿和非金属矿。它为矿山的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确保工人能够在明确的视觉提示下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率。该标准不仅对矿山的设计、建设和日常运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也为监管机构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保障了矿山作业环境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