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讲解了XX区为应对各类自然灾害所制定的详细应急方案和响应机制。该预案明确了编制目的,在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方面,旨在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预案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预案编制而成,确立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动员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涵盖区内发生的多种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当周边县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本区造成重大影响时也适用此预案。预案对现状及危险性进行了分析,指出XX区气候特点导致灾害天气频繁,不同区域存在不同类型自然灾害易发情况,一旦发生灾害将对人民生命财产、生产生活秩序、建筑物、交通通讯、公共卫生、社会治安及自然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组织机构与职责部分则具体阐述了指挥机构及其成员构成,包括成立XX区减灾委员会,承担全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职能,明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设立办事机构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负责日常事务处理,部署落实防灾减灾应急措施。
《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适用于XX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单位,针对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性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况。它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了应对自然灾害的指导方针,有助于各部门明确自身职责,协同合作,有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可以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