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手电钻打眼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在进行井下作业时确保人员与设备的安全规范。文章指出,在进行手电钻打眼之前,瓦斯检查是必要的前提条件,只有当作业地点周围空气中的瓦斯浓度处于安全水平即不超过0.5%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工作,并且还需确保无瓦斯积聚。同时为了预防意外火源,要求作业区设置足够的灭火设施包括不少于两台的灭火器,并保证附近存在可靠的水源供水路以便及时应对突发火灾状况。此外,在放置和操作手电钻时需特别关注电缆的位置安排,变压器及电缆应当置于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且干燥不易受潮之处,以保障用电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针对大巷或特殊区域施工,若有需要跨越铁轨摆放电缆的情况则需要专门人员在外守护警示过往车辆,确保作业过程中设备与行人的安全性得到最大化维护。而且作业人员本身也需要注意自己的工作位置以及与周围设备、电线间的距离关系来防范各种意外情况发生。最后强调了任务完成后相关电气工具要及时移走避免潜在风险继续存在。
《井下手电钻打眼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矿山企业尤其是地下开采部门从事打眼作业的操作工及其管理者阅读参考。这些细则能够帮助他们理解和遵循在实施这类工序时所需的全面而详细的安全规则,确保从环境检测、设施配备到具体作业过程都能达到较高的安全标准,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