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储运系统安全检查表.doc
危险化学品储运系统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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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内容
检查方法/依据
检查评价
符合
不符合及主要问题
1
防火堤
1、 防火堤的材质、耐火性能以及伸缩缝配置应满足规范要求;
2、 储罐区防火堤(围堰)不准有裂缝,必须密实不渗漏;
2、每一组防火堤不少于2处越堤人行踏步或坡道,并设置在不同方位;
3、进入储罐的各类管线当必须穿过防火堤时应设置套管并应采取密封措施;
4、防火堤内的容积不应小于最大罐的容积;
5、防火堤的高度宜为1—1.6m实际高度比计算高0.2m;
6、防火堤内侧基脚线至立式储罐外壁的距离不应小于壁罐高的一半,卧式储罐至防火堤内基脚线的水平距离不小于3M;
7、防火堤内不得种植作物或树木,不得有超过0.15m高的草坪;
8、当防火堤容积不能满足“清净下水”的收容要求时,按要求设置事故存液池。
《储罐区防火设计规范》
安监总危化字[2006]10号
2
储罐区
1、 储罐区应分开设置排水阀与排污阀;阀门必须悬挂警示标志,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开关记录。
2、 呼吸阀、排污孔、出入口、切断阀、液位计、高低液位报警器等齐全好用,无堵塞、泄漏现象;
3、 喷淋冷却设施、洗眼器齐全好用,排水系统可靠;
4、 阀件、法兰、支架、吊架、保温、防腐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规定;
5、 腐蚀、易磨损的管道,专业部门要定期测厚和进行状态分析,有监测记录;
6、 厂区设置事故池符合要求;
7、 罐区应设置防火堤、备用驰放气回收、应急喷淋清净下水回收设施;
8、 按照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和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9、 储罐平台、罐顶有踏步、边缘有护栏,且牢固; 消防设备齐全、有效;
10、储罐及其附属设施应定期检维修,维修应制定检维修计划、安全操作规程;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2
储罐区
11、储罐应设置远传监控、超限报警装置;
12、超过100m3的液氨储罐应设置双安全阀,安全阀排放应回收置回收系统;
13、储罐进出口管线应设置双切断阀,其中一只为紧急切断阀;
14、储罐顶部应设置操作平台,并应有不同方向的两个疏散通道;
15、液氨储槽应有保冷或冷却装置;
16、在储罐区明显位置设置风向标;
17、液氨储槽充装量不超储槽容积85%;
18、作为关键装置的罐区应设置关键装置标志牌;
19、采用无缝管道,管道之间除必须用法兰或螺纹连接外,其余均应采用焊接;
20、管道应架空或沿地面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物料在管沟内积聚,并在进、出罐群及建(构)筑物处密封隔离,管沟内的污水应经水封井排入污水管网;
21、管道不得穿越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的上方或地下;如必须跨越铁路或道路,应敷设在管涵或套管内,且保持足够的净高度(分别为≥5m、5.5m);
22、跨越铁路、道路或建(构)筑物的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法兰、螺纹接头和补偿器等,以免漏料着火;
23、进、出储罐群的主管道,在罐群的边界处应设隔断阀和“8”字盲板;
24、储罐顶部与大气相通的呼吸管道上必须设置阻火器,且应安装在呼吸阀的下部;
25、储罐的进料管应从罐体下部接入,若必须从上部接入宜延伸至距罐底200mm出,储罐的出口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
《石油化工设备完好标准》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3
气柜
1、 气柜主体钢板无腐蚀,楼梯、平台及护栏无损坏,导轮、导轨无卡死。
2、 放空管应通畅、无损。
3、 气柜周围应设有消防设施和环形消防通道。
4、 气柜应布置在通风良好的地方;气柜的防火要求以及与建、构筑物、堆场的防火间距,按GB J16的规定执行。
5、 应设置气柜煤气管道进出口氧含量超标报警联锁设施。
6、 气柜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的半径。
7、 气柜必须有防雷装置,气柜上应有容积指示装置,允许使用容积为全容器的15%~85%;雷雨或七级以上大风天气使用容积不得超过全容积的60%。
8、 在气柜30m内严禁烟火,在此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应按I级区域场所防爆要求设计。
9、 应有气柜进、出口安全水封;水封要有排水设施;禁止将排水管、满流管直接插入下水道;水封下部侧壁上应安设清扫孔和放水头;U型水封两侧应安设放散管、吹刷用的进气头和取样管。
10、气柜本体外部所有易积水的部位,如钟罩顶部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