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讲解了火灾事故的详细调查规程、管理职责和相关工作程序,涵盖了从火灾发生后及时响应到场到具体事故的深入调查处理全过程。本规定确立了调查工作应坚持的“及时、客观、公正、合法”原则,确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及非法干预事故调查。法规对调查的各级部门权限进行明确分配:从地方县级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至省市级别均有不同层次分工与配合机制;同时特别提到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特殊性质带来的专属管辖责任范围。此外,在面对社会重大影响火灾事件如涉及重要公共设施时需通知刑侦部门协助并介入侦查,还强调军事设施火灾需调派专家协助以提高精准度和效率。对于财产损失轻微且当事人无异议的小型火灾适用简易程序,并由单人即可开展快速取证记录;一般流程则要求双人以上参与并能根据需求邀约专业人士加入以保证调查全面深入,甚至设立专家组辅助研究复杂案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具备潜在火灾风险或已经经历火灾事故的相关行业和单位。它主要面向各级政府所属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为这些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组织提供行动指南,规范其在接到火警后直至完成调查整个链条上的行为方式;同时也覆盖了其他可能涉及到的专业部门如铁路、交通、民航等领域中对应的公安消防力量以及军警协作中的特定场合,为上述所有对象构建出一套完善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火灾事后应急处理和事故原因追踪的工作标准与制度保障体系,确保火灾后续处理过程依法、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