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时评审制度》讲解了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安全生产规定,强调劳动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该制度适用于对所有工程项目中有关劳动保护的设计、审批及验收的流程管理。具体措施包括在可行性分析阶段研究劳动保护措施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时应认真填写三同时报表;针对不同投资金额的项目,确立了逐级审核机制。对于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部门内部研究决定,并报更高一级部门备案;介于50万至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需由多个部门联合向上级提交申请材料,而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则要向更高权威机构,即北京市劳动局申请审批。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将劳动保护设施纳入竣工验收范围内,负责单位需提供全面评估结果,重要项目还需邀请上一级别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特别指出,未经检查或者未能达标的劳动保护设施禁止投入使用。
《三同时评审制度》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所有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和重大技术改造的工业及非工业企业单位,特别是涉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本制度旨在确保这些单位在进行各种建设项目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劳动者的安全健康问题。此规范适用于从项目的最初规划到最后完成的所有过程中每一个需要设立安全保障设施的关键环节,确保其能够按照法规要求落实到位,并接受有效的监督评价。此外它为政府监管部门、资产运营部等执行部门以及各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提供指导框架,在操作层面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