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讲解了确保生产过程中遵守安全法规和提高人员安全技能的具体措施,覆盖了从新员工到特种作业人员在内的全员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体系。该制度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考核五大环节的运作规则。明确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起草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事务,经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审查和修订,再分发至各部门进行意见征集后定稿,定期组织培训,并通过绩效考评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于岗位工种的安全培训要求十分细致,包括各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内容以及具体的培训频率和方法等;尤其强调对井下作业人员的严格教育,必须具备必备的安全生产技能且档案记录清晰,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参与工作。针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涵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多个方面,强调职业卫生知识的重要性。同时明确了职工有权获得关于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并能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及自我保护技巧等内容。还阐述了有关外出参加培训的经济责任问题以及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岗位变动的规定,确保员工能够合理享受培训的权利并且承担起自身的安全义务。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适用于矿业行业及其他存在类似高风险环境下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矿山企业的各级领导、部门管理者,以及具体操作岗位工作人员等,它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全面详尽且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管理体系框架。这一体系不仅可以应用于矿井内的日常管理和突发情况应对准备,也可用于指导非煤矿山领域的各类安全教育活动。该制度还特别适合正在建立和完善自己内部安全管理流程的中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集团使用,旨在提升整体安全性,减少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