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讲解了13篇涉及企业内全面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细则。内容覆盖新入厂员工及其他相关作业人员在不同情形下的安全教育制度,强调对新入职、厂内调动、长期脱岗再返岗、参观学习进入企业内的人员、重点技术工人及各类特殊工种和岗位员工等进行必要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以及专业性的培训。例如新进厂的所有类别人员均要通过三阶段——厂级、车间级、班组级的考核合格才能上岗工作;内部调岗或长时间离岗后再复岗的职工则要求接受对应级别的补充安全指导,并且成绩会被录入档案作为准许其返回工作岗位的依据之一。同时针对大型检修项目或是存在重大危险作业的场合之前开展预先安全指导;一旦发生违章行为或者遭遇较大事故后的恢复工作时也要再次对涉及员工给予充分的安全警示教育与辅导。对于如电工、电焊工等高危职业人员,则强调须取得国家颁发的有效证件才允许正式操作,并且按照规定周期参与复审。而在新技术投入使用前后需要针对操作人员展开针对性训练来熟悉新的作业环境和要求,确保所有人在了解清楚各项流程及应对突发状况的办法之后才能正式独立操作。此外,在事故发生后,应组织相关人士参加现场教育会议,防止类似意外再次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适用于众多生产加工性质的企业单位,尤其是化工类以及其他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物质处理等可能存在高度安全隐患作业场所的企业群体中更显示出重要意义。它为这些机构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从员工入职到离职全职期间内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框架,使得管理层可以在有规可依的状态下有序地推行安全理念,确保每一名在职者都能清晰地明白自身职责所在,并能有效预防减少潜在危险发生的概率,进而保护生命健康与财产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