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的职责》讲解了企业总经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全面任务,涵盖多个方面,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角度阐述其对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落实的重要责任。文件说明,为确保劳动者健康与安全,需建立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三级职业卫管理系统,包括配备专兼职的专业人员来负责职业病防控。每年总经理应通过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规划情况,并积极收集职工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加以改进工作。季度性的职业卫生工作会议也由总经理亲自召集,旨在审查年度防治计划和各项防控制措施的资金需求及执行。在企业有新改扩建或是引入新技术项目时,总经理需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职业危害预测评估,并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到位。发生职业病事故后,该文档强调了总经理应当立即调查并严肃对待责任划分,并对企业内的全面防治承担总体领导责任。
《总经理的职责》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可能涉及职业健康风险的企业总经理。这些企业往往存在于重工业、化学制造业或其他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因素的领域,在这些行业内,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是保障企业稳定生产的重要前提。通过遵循文中列出的职业病预防和应对机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特别是总经理,可以更好地维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并且在法律要求和企业社会责任感之间搭建良好的桥梁,从而提升企业的长远发展潜力和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