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科内部考核办法》讲解了该科内部管理和考核的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并达成设定的安全目标。该办法适用于综合科科长及安全员之间的绩效评价与管理流程。针对不同职位制定了明确的工作职责,每月底科长将对科员进行评价,分管副部长则负责对科长的评估,并且每一次的考核结果都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以保证透明性和公正性。
文件详细规定了综合科长应承担的多项重要职责,包括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与制度建设,领导并参与各级安全审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跟进隐患整改,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等。而关于安全员的工作内容,文件指出他们需专注员工安全培训及新进人员的公司层级教育,实施常态化或非常态化车间现场安全巡查任务,负责外来承包商资质审核和监督,同时还需要关注生产车间环境整洁、机械设备卫生情况,并参与到公司层面的安全文档管理和日常文件处理之中。对于未尽职的责任人,根据具体的未完成事项将予以一定金额处罚。
《综合科内部考核办法》适用于各类需要遵循严格内部管控机制的工业企业中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部门使用。具体来说,这份文件主要为设有类似功能科室的企业制定内部考核标准提供了依据。这些企业的规模可能从中小企业延伸至大型制造业集团,在这些企业中,存在专门致力于安全管理和生产监控职能的科室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通过对各层级员工设立明确的工作指南以及奖惩制度,可以有效地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秩序化发展,提高整体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