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安监员职责条例》讲解了专职安监员的职责与权限,旨在规范安全监督工作,保障生产和人员的安全。专职安监员需要熟悉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政策法令,了解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并协助执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日常工作中,需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有权制止任何违章指挥或作业行为。安监员要深入公司内部检查设备运行、生产工艺及员工操作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如遇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安委会并要求相关部门整改。此外还授权停止危急情况下的生产活动,在问题解决后恢复。监督职工佩戴劳动防护器具也是重要任务之一,以保证他们按照使用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参与设备及人身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制定对策,并跟进措施落实情况也是关键。文件明确了专职安监员对于各种事故数据资料有责任收集统计以及妥善存档保管。
《专职安监员职责条例》适用于各类存在较高安全隐患行业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业、建筑行业、危险化学品处理等相关领域。对于设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需要配置专职安全监管人员的机构特别重要。无论是大规模生产企业还是小型加工点,所有存在机械设备运作,人员密集型工作环境及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都可以从中得到指导,帮助它们建立和完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专职安全监管员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