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为防止安全事故,采取的从日常检查、登记到整改跟踪的一系列措施。该文档阐述矿级安全科每日对车间等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进行排查,将发现的重大或一般隐患分类填写报表,并按月份与季度向相关部门提交。文中强调指定专门负责人及人员负责填写、上报隐患治理情况,并由主管负责人签署和加盖公章,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制度》指出应立即治理小隐患,并对复杂隐患制定方案和预备措施,设置具体时间期限和责任人员,且所有隐患需归档保存,方便复查。
另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描述了一系列保障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法,包括对查出隐患实行“四定”原则(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限、定经费)、采用临时措施应对不能即刻解决的隐患等;同时对因故未有效整改隐患的企业提出了警告与处理机制,以及鼓励在安全隐患管理中做出贡献的个人的行为。该篇目还指出了主要管理者应在自己范围内承担资金提供、措施落实等义务,而每一位员工都应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维护工作环境的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适用于涉及安全生产的所有行业特别是高危行业如矿山开采领域内可能面临事故隐患的企业和机构,它不仅是企业管理层和各级负责人履行其安全保障职责的行动指南,也是每一个生产环节上的工作人员执行隐患检查与处理工作的实际手册。此文档能帮助任何希望强化自身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以此为基础改善安全管理效果以减少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危险事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