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讲解》讲解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在多个方面进行规范化的操作准则和管理要求。15篇中的首篇强调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中,各级人员包括产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以及工人等各自的责任范围和具体执行事项,并提出将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出租的企业需与承包单位明确各方的事故隐患管理职责且保证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内涵盖这些条款。文中对于各级负责人的安全职责进行细化阐述,比如生产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整个环节的实施效果全面负责;安全管理人员需对生产系统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重大风险及时撤除相关作业,定期向更高层管理者反馈情况等措施保障安全工作顺利推行。接下来几篇围绕如何确保隐患治理资金保障的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在年度财务计划阶段必须将此项所需的资金预算考虑进去,同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足额提取相应安全费用,确保用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最后一份文档提及制定专门的板石煤业有限公司隐患收购制度来激励全员主动参与到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中去,定义了隐患并进行了分级描述及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形成积极查找和报告隐患的良好文化氛围。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山企业、石油化工企业、建筑施工行业、制造业工厂和其他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这类规定有助于确保在存在潜在风险的工作环境中,员工能够明确认识自身在事故预防上的角色,有效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复杂工艺流程或者使用大型机械作业的企业更为重要,通过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帮助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更好地识别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生命财产损失风险,同时也可适用于涉及大量人力物力资源调配的大型项目现场,帮助建设单位维持高水平的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