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讲解了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及依据相关政策,结合煤矿行业实际情况,从安全风险与安全隐患的辨识出发,全面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思想。制度明确了安全隐患是指违反法律法规或管理制度、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发生的危险状态、不安全行为或管理缺陷。安全风险指事故发生可能性和潜在损失的组合,并强调分级管控的重要性。文中详细阐述各层级的责任主体及其相应职责范围,确立“五落实”的整改措施,要求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治理和闭环管理。制度还规定必须在新开工项目、新技术投用等情况下确保无未管控风险才能进行施工或生产活动。
该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生产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单位,特别适合煤炭开采以及其他涉及高风险作业的企业,如建筑施工、石油化工等行业。制度不仅为矿企提供系统的隐患排查机制指导,也强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使不同层面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有助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监督力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