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技部设备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讲解了设备副经理的多重职责及其对应的重要性。该文件明确了在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基本原则下,对于所有在用燃气设备、生产设备设施等负有主管质量责任,并详细指出,对于动力设备及其相关设施质量不过关、防护设施不周全引发的人身伤亡或重大设备事故需承担领导责任。文中强调设备副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针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实施即时治理。为确保作业安全性与效率性,编制与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成为不可忽视的任务。并且提到,在涉及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建设过程中,务必遵循并贯彻“三同时”原则,并确保每一环节都进行严格的审查和必要的整改,以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标准达到要求。一旦因为工程质量等问题出现事故时,有权依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指出,要根据公司年度计划中的安全措施内容,针对机动设备设施及相关工程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直至验收完毕;当发生重大事故后,协助上级进行详细的调查处理是其基本职责之一;对供应商安全生产能力开展考察工作也是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安技部设备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适用于各行业领域的安技部门内担任设备管理职务人员,尤其适用于制造业或者拥有大量特种设备的企业中从事设备运维管理的专业人士。这些专业人士能够依据文档明确各自权责范围,在工作中严格把控设备设施的质量与运行安全,通过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制度建设维护等方式来减少安全隐患的发生率,提升企业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它也适用于新建厂房或其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监督机构的相关工作者,他们可以利用此指南来确保工程的设计、建设和验收均能符合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