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制度》讲解了企业对内部职工和外来实习或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要求,以确保相关人员在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术后上岗工作。职工需接受一级公司层级、二级车间(部门)层级以及三级工段班组层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书面形式如“安全生产职工承诺书”与协议明确个人和公司责任,外来实习与施工单位还必须签订相关安全教育后的通行证件才可作业于现场;特殊工种作业员需依照上海市规定进行专业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允许操作;新四新投产项目涉及的相关人员需要特别学习对应的操作流程,在考试达标之后方具备作业条件;在关键维修或高风险任务前,检修单位有义务为执行者安排具体措施和教育工作来保证过程的安全可控性;此外还规定各个层次应经常化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的学习活动并落实到基层班组长,强调每个作业阶段前后都有专门的安全交流,从日常中抓牢安全管理的细节。
《职工及外来实习人员安全教育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潜在风险工作岗位的企业机构内部员工以及临时进驻这些企业的外部实习或者施工团体和个人,特别针对机械制造行业、建筑领域、化工生产单位等行业中的新员工入职、岗位变动人员、特种设备操作手和其他面临创新产品技术投入应用的情形。这一制度对于强化全体参与者的安全意识、预防减少意外事故发生,提升整体职场环境的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