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讲解了为保护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的制度内容,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循的一系列预防职业病的具体措施。公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条件适合工作;明确规定未成年工、特殊时期女职工和患有特定禁忌症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并为相关劳动者制定了定期健康检查计划;同时要求劳动者上岗前以及在岗期间接受必要的卫生培训,以确保他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此外规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范及讲求个人卫生,针对使用高毒物品的特殊工种还设立了周期性的岗位轮换制度,若职业病防护设施出现问题或生命与健康遭受威胁时,劳动者有权撤离并对上级部门上报。最后,在劳动者结束与职业病有关的岗位时需进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适用于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企业或单位,特别针对那些涉及到有害物质(例如粉尘、化学药品)、物理因素(例如噪声、辐射)等作业环境下工作的用人单位。此文件不仅为管理层提供了一个制定内部安全管理标准的框架,也是所有涉及上述职业环境中从业人员的重要行为准则。这些从业人员需要依据该规章保障自身健康,企业则要落实各项健康管理要求,确保工作环境安全可靠,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健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