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讲解了运行部主任与副主任在企业中的安全领导责任及其工作内容。运行部主任被视为部门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家政策法规及厂部的指示,为部门安全制定计划、组织具体落实行动。运行副主任针对其分管范围内履行同样的领导安全职责。主任们须将安全工作规划到生产安排中,“五同时”地推进,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以及评估。同时负责教育部门职工有关安全管理、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协调内部安全合作,特别注重外包工作人员的管理并进行特岗人员培训,保证他们持证上岗。定期巡视现场、监督生产设备、设施和用房的安全性,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解决;并且要编制两措年度规划,针对大型检修项目建立专门安全技术措施。召开部门级安全生产会议了解安全工作的进展,并确保所有员工学习相关安全法规和制度,参与考试以确认理解程度;积极支持并参加日常安全活动;主持或参与安全检查,处理发现的问题;严格把控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管;按照程序规范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和汇报。
《运行部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适用于电力生产部门以及其他涉及重工业操作的行业中担任管理职务的专业人士,特别是那些涉及到直接监督生产流程,管理和指导一线操作工人或维护队伍的工作的主管。此文件有助于确立管理层在推动和保证生产过程安全性的框架内的核心角色,明确界定运行部主任和副主任在实现部门内部零事故目标的过程中需承担的具体任务和义务,从而提升部门整体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意识。这既包括确保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内的广泛外部规定,也包含内部关于设备维护、员工教育与训练、外包人员监管等具体的实施细则。该指引同样适用其他存在相似管理架构且关注于风险管控和安全保障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