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休)假制度》讲解了为增强劳动纪律并规范请假管理设立的具体规章制度。本制度详细列举了针对不同情形下,请假需履行的具体流程,比如事假、病假及其他特殊情况如公出或学习等请假外出,都必须通过完整的出差及销假手续来确保程序合规,并且需要员工填写专门的审批表以履行逐级审批。对于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完成请假程序时提供了补救方式,例如通过电话先行告知,在之后的工作日内补充完善所需手续。针对不同时长的休假也设置了差异化的批准人规则,例如两天以内假期只需由班长或副队长决定,而更长时间或其他人员请假需要向更高层级进行报批如队长乃至矿领导和经营办审批;而对于副科级以上有更明确的要求是除了分管领导还要获得矿长批准。并且制度还涉及对休假次数和天数做出约束与影响评估,若每年度请假天数过多,将会影响到员工在薪资和奖金上的收益。
《员工请(休)假制度》适用于各类设有固定劳动时间和岗位职责的企业单位或组织机构中的全体员工。这包括但不限于采矿类企业、生产制造型企业以及其他需要维持规律性工作安排和严格考勤管理的单位。此制度能够帮助企业维护有序的日常工作秩序,同时也明确了各层级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在处理请假事务中的权责范围,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知晓请假流程和可能产生结果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