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讲解了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相关方针政策所建立的制度规范,明确强化各级、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旨在通过具体措施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该制度详细规划安全生产纳入业绩考核,并落实责任与指标定期考核且严格兑现奖惩规定,在事故单位中停止其参与评优活动的权利。在安全生产目标方面实现分级管理,从上至下层层考核和奖惩。为加强责任感各单位需设立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对未能达标或者有负面影响问题者取消其评选荣誉资格。制度鼓励良好行为给予表扬或奖励的情形包含执行安全技术规程优异、避免重大事故或有效提出改进建议以及在环保与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等几类。而责任追究部分则针对违背法律法规的具体不良行为,列举了几项严重的行为比如迟报瞒报事故拒绝救治伤员等,对于上述违反规定的情况要采取必要的整改手段,对于责任人视情节后果作出通报批评甚至上报上级机关处理等措施。
《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奖惩制度》适用于煤矿、石油、建筑、机械制造等存在较高安全隐患的高危行业以及化工、民爆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也适用于承担应急管理职责的政府职能部门和事业单位。对于任何重视安全责任意识的企业和机构,这套制度都有很好的参考价值与指导作用。无论企业大小规模如何,只要从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行业的业务活动,此制度都将为其提供完善的考核与追责方法以促进更严格有效的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