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讲解了为了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单位需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的相关要求。该制度指出为杜绝生产过程中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以及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需矿级领导与科队长实施轮流现场带班措施,强化应急管理和安全水平,从而减少伤亡并降低损失,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对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对相关人员履行应急职责的情况开展定期审查,通过经济奖励及批评纠正机制促进工作落实。对于矿山救护人员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细致检查,明确其要保养装备、进行业务体能训练并熟练应用设备;掌握井下巷道状况,同时肩负着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工作的使命。
《应急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内的所有企业组织和员工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各煤炭生产企业及其内部管理团队,尤其是那些设有专职或兼职矿山救护队的企业部门。这为煤矿领域提供了详细的工作标准,使得管理层能够有效评估工作人员对安全责任的遵守程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自己承担的安全义务并且知晓不履行后果,进而保障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转,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