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讲解了公司内部针对信用和合同管理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其具体职能。该制度描述了包括营销部作为主要管理机构、公司副总负责分管,设有专职或兼职信用(合同)工作人员等组织架构。文件明确了信用(合同)管理涉及七方面职责,包括贯彻合同法律法规和培训、制定与实施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制度以及对客户资信调查及动态管理。在岗位责任部分,该制度分别界定了法定代表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管理员的具体职责范围,如合同签订指导、法律审核到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处理等。供销和技术部门同样承担各自领域内合同工作的落实与协调工作,并配合整个企业的信用管理工作。最后文件详细规定信用(合同)管理员考评机制,从法规掌握程度到台账管理等多个维度进行年终评估以保证工作效率与准确性。
《信用(合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适用于各类需要规范合同管理和加强客户信用评估的企业,尤其是拥有复杂业务流程及多层级销售结构的大型制造、商业贸易和金融投资类行业。这份制度为所有涉及信用及合同业务的工作人员提供操作指南,确保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同时也为企业管理层提供了监督工具,从而推动整体管理水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