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讲解了污水泵站在运行过程中关于电力设备检查和安全用电的要求,确保电力建设绝缘完整、设备裸露带电部位有保护、连接线材合格等内容。规定强调不是电工不可私自拆装电器设备;损坏设备要及时修复;电器金属外壳应接有效接地线;移动用电器具要用专用插座和线路。同时提出对于手提行灯电压要求,并指出要限制各种临时电线使用时间避免私自乱接。对电器设备的防护、适当设置警示牌以及遵守用电操作规程作出说明。文件详细论述了电气火灾预防措施及发生火灾时的操作步骤:一旦出现事故,首先要尽快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之后进行救治。在防火方面提醒人们防范短路、过载等问题带来的火灾隐患,并明确采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灾。该规定还包括井下作业的安全要求:下井前主管领导应在场并同意方可进入,在未确定环境安全性的情况下不能作业;强调井内有害气体排放与检测时间,确认无害才能开始工作;检查安全防护设施和可靠的照明装备;并要求井上要有人员留作监护且不得擅离岗位。
《污水泵站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污水处理工作的泵站工作人员,特别是需要直接操作电力设备和参与地下作业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及其他关联岗位的员工。它不仅为负责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的人士提供了重要的工作指引,还特别关注到井下作业安全和电气安全这两个重要领域中的一线劳动者。此外,它也是泵站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参考资料,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地制定并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维护良好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通过对电力安全、消防安全及特殊场所作业安全的细致规定,本规定为企业建立了清晰可行的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