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配备制度》讲解了公司安全管理架构和人员配置的具体规范,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本制度涵盖多项规定以支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该文件明确指出,主要负责人负责签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这些文件由办公室进行统一下发。具体要求包括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来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按特定比例安排专职的安全人员。安全管理机构作为常设组织,在企业内承担日常监督和管理职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了须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外,还要拥有不少于五年相关行业经验,并完成多项专业培训,例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学习、安全生产管理教育、风险评估训练等,只有获取资格证书后才能正式上岗。制度中还提到设立高级别的安全管理机构如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辖主任副主任和各部分领导以及专业的卫生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代表,其主要责任涵盖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审议关键安全生产事宜等,并规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议必须记录且附带行动项目,所有决定都由专业科室最终批准下达。同时为了保障广泛的职工参与性,对不同风险水平设置了适当的工人代表的比例。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人员配备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潜在生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严密组织建设和人力资源配置的企业。特别适合于制造业、建筑业和其他涉及较多操作风险或特殊工种作业场景的单位采用。此外也指导大型商业运营实体构建稳固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框架,帮助企业理解应如何正确设定内部结构以及挑选合适的工作人员进入安全管理工作团队,使企业能够有效遵循法律规定和最佳实务指南,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高水平的安全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