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讲解了规范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以及相关资料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工作信息通道畅通和运转高效有序。制度强调事故发生后任何人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并规定从一线人员到县级政府部门再到公司内部各级汇报的时间要求。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需汇报的主要内容做了细致规划,涵盖时间、地点、事故初步判断等内容。明确了事故发生后的响应步骤,必须根据领导指示作出决定;并严格限制瞒报不报及拖延上报行为。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方面,《制度》规定按照相应条例成立专门调查组进行科学真实地调查,并提交书面报告。而针对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则由项目经理牵头提出建议,依据调查情况进行执法文书起草审核等工作流程,并对这些程序是否依法进行复核。最终完成结案批复和执法文书中交安全部负责档案归整。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尤其对于项目部层面具有高度适用性。此文件不仅有助于大型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者明确责任分工,还能为所有涉及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以规范其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能帮助企业提升整体应急处理机制水平,从而降低生产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