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培训外训管理规定》讲解了安全生产技术相关从业人员外出参加培训所遵循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该文件阐述了外出培训计划来源于多部门,包括省煤管局、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地方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或各处室的下达,并详述了其审批流程,即在矿长签署意见后由安监处及人力资源中心按照指示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并由相关分管领导进行最终的审批。文件指出,针对各工区区长明确了他们在执行外训任务中的首要责任,在接受外出培训通知之后需按时落实并不得拒派。同时列出了一些经济罚则:因单位未能及时派遣人员每人次将被处以5元罚款;学员若未能参加则要承担10元的罚金。文件对于外训期间学员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在培训机构管理方面如有违反将根据违规行为分别处罚迟到早退者每次5元、旷课一次则罚20元,并且出勤情况会成为考核的一部分。为保证外出培训效果,结业后的员工有义务上交学习资料,参加内部测试,这直接影响报销手续的办理。其中强调了费用报销标准涵盖了一次性的路途费用、住宿费等必要开支但需要满足前提条件,如按时回传资料和完成考试合格等规定。为了维护制度的有效性,《管理规定》还特别提出了所有外出培训均需到相应机构办理登记并经由统一渠道来处理报销申请的要求,避免出现程序上的混乱。
《安全技术培训外训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矿山企业及其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这些企业在安全生产中肩负着重大的安全与生产效率责任,因此确保其人员接受适当、合规的安全技术培训极为重要。此规定为参与各类政府部门和集团组织安排的外部专业技能培训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和支持框架。从高层决策者的视角出发,直至一线员工,该规章制度能够帮助所有相关人员清楚了解如何参与以及遵守外出培训的相关政策,保障整个行业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提升与工作素养培养得到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