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讲解了为确保作业人员职业健康安全而采取的多项具体举措。本文件阐述了在项目部动工之前应进行的危害作业类别辨识及其对应的控制策略,明确要求对于处在有害环境下工作的员工定期实施身体健康检查,并依据规定为其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文件中也指出,必须采用有效手段减少有害操作可能对个人造成的损害。为了防止危害进一步加剧,《2.2-1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强调特定疾病患者以及孕妇和未成年人不得从事有毒害的工种。文件还提到了严格禁令:即禁止作业现场存在抽烟及进食的行为,并且务必维持这些区域内的良好通风环境来限制毒物浓度。为保障职工的身体状态能够适应工作负荷,《2.2-1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建议要保证工人合理的工作休息周期。
《2.2-13 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适用于各类涉及到潜在职业健康风险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特别包括建筑、化工以及其他制造业中可能存在有毒物质或不良物理因素暴露的工作场所。它不仅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了雇佣和调配劳动力时需要考虑的特殊群体保护指导原则,也为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规章政策提供了具体的可执行性措施。该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职工的幸福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