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讲解了如何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度。从队长到副队长再到各部门相关人员的职责明确,作业队长在隐患排查中负全面工作的重责,需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定期进行多种类型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的隐患能及时发现与消除。该制度详细阐述了定期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通过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及综合性安全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立即处理发现的问题以保障施工顺利。为有效管理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描述了隐患登记备案的规定,要求对已排查出的隐患按类分级并记录于档案,标记详细信息且对于不能迅速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特殊措施或及时报告项目部安质部。此文中提及了针对重大隐患有专门报告和评估的要求,明确了排查重大隐患后的应对方法和上报内容等。同时,《制度》强调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使用策略,确保专款用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新发现隐患时能够得到充分资金支持。此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还讲述了重大隐患治理的监控办法,规定在隐患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分工和防范措施,确保不影响其他作业安全,在必要时采取停止危险区域操作的举措,同时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及相关行业领域内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规范化管理和防控的场所,尤其是那些施工过程中伴随潜在风险因素较大的工程单位,例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桥梁建造等现场施工管理的企业或部门。这些企业应具备一定规模以上的人力资源配备和技术条件以执行文书中提出的具体措施;另外对于从事建筑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业务的企业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如建筑材料生产和运输服务商,可以从中学习如何配合承包方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共同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对于涉及施工安全管理的所有人员均须严格遵照该规章制度开展具体的工作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