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讲解了根据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目标要求,企业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精神,本制度强调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隐患监管,实现及时发现、责任到人和有效治理。文件指出要由企业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管理和技术专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并按规定分工实施治理措施。为了保证隐患排查的有效性和系统化管理,还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规划,明确各部门在隐患排查中的职责范围、涉及设施、设备等内容。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隐患,要求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可靠的预警并编制应急预案。此外,还配套设立了一系列相关制度确保本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具体如:确立责任制度,信息档案和报告分析,举报奖励机制以及资金费用保障体系等。重大事故的评估和治理也被重点列出,以制定详尽的治理方案作为指导行动纲领;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来负责整体协调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得以尽职执行。
《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和运营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适合矿山、冶金、建筑、化工、交通运输等高风险作业企业,这些行业的生产环境中潜在的风险因素多、安全隐患易发生且后果严重。此制度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从预防角度入手减少事故隐患的存在可能性;提高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促进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生产情况的实时跟踪了解。该制度同样适用于有较高安全管理要求的公共设施建设部门和其他可能遇到特定危险或具有复杂生产设备及流程的操作性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