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讲解了规范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管理相关制度,为保障作业安全及减少报废设备可能带来的职业危害制定了具体的规章制度。本制度涵盖多种情形可进行设备申请报废及拆除,例如被列入国家淘汰落后机电产品名录、经过质量监督部门确认无法使用或不满足工艺要求的机电设备、由于工艺改变或设计变动造成不再适合使用的建筑物与设备等。针对如何实施这一流程也给出了明确步骤:第一步需由实际使用者填写固定资产闲置及报废表格,递交至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初步审查;然后该部门要在一定期限内邀请财务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上报上级领导获取批示意见。最后依照批示,负责将意见反馈到相关部门并着手准备施工,并在整个过程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包含机械设备、建筑以及化工装置等需要根据技术革新或者生产需要变更原有结构的行业领域内的生产企业。其目标受众既包含企业内的设备使用单位以及具体执行拆卸工作的施工单位人员,还包括负责审批及监督整个操作的企业管理层级和后勤支持体系比如财务部门。通过这一制度的确立,确保各个岗位能够明晰自身的责任,有序地推动设备报废拆除程序,保证企业资产有效处理,避免潜在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