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编制生产计划的同时应包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要求。这一制度指出检查生产进度过程中要同步审视安全生产状况,面对问题能够负责调度工作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解决。文件也描述了在生产调度环节中,遇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指挥调整,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清除隐患的具体规定。此外还强调安排生产计划之时应当充分考虑施工设备的负荷承受力,严禁发生超负荷运作现象。此文件明确表示在进行生产施工指导工作的过程中一旦发现进度、质量、安全这三大要素有矛盾冲突之处,务必以安全因素为重。
《生产经营科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尤其是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较高的企业或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公司、机械制造工厂以及从事其他高风险行业生产的实体机构。对于这些单位内部从事与生产调度直接相关的管理人员具有极强指导意义,确保此类人员在工作中不仅关注生产计划与生产进度方面的高效推进,而且更重视各个环节里的安全细节,使安全生产的理念贯穿于所有生产和经营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