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讲解了生产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在企业中承担的环境保护工作内容,这些职位要在生产厂长指导下负责本职内的环保任务。其环保职能涵盖多方面的工作范畴,在执行环保法规方面起到协调和监管的作用。他们要开展排污申报工作,并且保持与环保部门良好对接;实施污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三废排放的监控与检测以及相应的污染评估分析。有权检查并监督企业各部门的排污状况,并致力于推进公司内部的清洁生产措施。为确保实现降低能源消耗、污染物减少的目标并提高效率而不断努力,促进公司的资源利用效率与环境和谐共处发展,处理好可能出现的环境扰民事务。同时,协助完成上级下达环保指标的任务跟踪情况,定期审查环保设备操作合规性,参与对不遵守环保规范人员的惩处决策过程;起草环保管理制度文件,并针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制度改进。
《生产副厂长(厂长助理)环保职责》适用于从事各类生产制造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尤其是分管生产工作的领导,这些人士需具备明确的责任意识并积极落实环保要求以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它适用于涉及生产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物质的工业企业,有助于相关行业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提升整个企业在环保方面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