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地创建作业指导》讲解了上海市对文明工地的新要求与规范。该指导文件涵盖了创建规则和具体标准,明确了创建过程中的原则及各主体责任等。随着城市现代化的推进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环境文明水平,上海市设定了严格的文明工地创建准则,以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并强调全流程管理理念的应用。它详细规定创建过程中取消传统的时间限制检查制度,转变为每季度随机抽取样本进行考核;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作为创建工作主要参与对象,并明确不同类型工程建筑面积或合同额、周期等硬性条件;确立脚手架选用类型及环保降噪设施设立、办公区域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在近距离有居住区时应安置隔音屏障、采用规范临时房等,在项目初始必须充分考虑到以上条款。关于现场评估中不通过的情况,《文明工地创建作业指导》也列出了严格的一票否决项,包括安全评分低、未编制必要的策划和方案、党建活动落实不到位、高风险工程施工违规、未按照规定处理建筑机械事项、现场抑尘措施执行不力等多种情形,这些否决标准将有助于提升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保障、社区关系维护、文明形象塑造。
《文明工地创建作业指导》适用于所有在上海地区承揽建筑工程的企业机构,涵盖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的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无论是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中小型装饰装修项目均可参考其内的细则优化内部管理体系,确保符合地方政府对于建设工程文明创建的各项指标。特别是那些计划创建成为市级乃至市级示范文明工地的企业更需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各项举措,以此来促进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树立积极社会形象。